我校与江苏省法学会联合承办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1年学术年会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1259

1127日,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1年学术年会在南京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法学会地方法治研究会与我校法学院(监察学院)、政府审计与区域治理法治化研究院联合承办。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旺洪,江苏省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范沁芳,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程乃胜教授出席,来自全省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法院、检察院、审计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逾100名学者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本次年会。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王艳丽教授主持。

程乃胜报告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和换届工作筹备情况,全体会员代表及研究会理事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刘爱龙教授当选为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新任会长,他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发言,对省法学会的领导及第一届研究会理事会的辛勤付出表示了感谢,并表示新一届研究会理事会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全面开展审计法学研究工作,持续扩大研究会影响力。

 刘旺洪致辞。刘旺洪代表我校对省法学会领导和参会代表对研究会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南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近况。刘旺洪表示,本次会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百年审计法律制度变迁”为主题,围绕新近修改的《审计法》展开研讨,具有重大意义。本次《审计法》的修订,有利于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范沁芳代表省法学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她对审计法学研究会做出三点指示:第一,加强政治引领,坚定政治方向。第二,做优专业特色,服务法治实践。要不断深化审计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主动融入审计法治事业的发展大局,积极服务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优化工作机制,推进成果转化,加强人才培养。

大会主题报告环节由刘爱龙主持,刘旺洪、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法规与审理处许沛处长、我校政府审计学院郑石桥教授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上官丕亮教授分别就审计法修订、党对审计的工作领导、法学视角的审计学研究、审计机关的宪法地位等重大基础问题作了主题发言。程乃胜、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勇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研讨。

 1127日下午,大会设三个分会场,分别围绕“百年审计法制变迁与监察法治研究”“政府审计与区域法治研究”“审计法学青年法学论坛”展开研讨,分别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院长莫良元教授、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李相森副教授、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沈红主任、我校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徐彰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殷楠副教授、法学院秦康美教授及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田开友教授主持。20余位专家高校学者和实务专家分别作了报告,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牛玉冰教授、我校法学院肖建新教授、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法规与审理处副处长高晓燕、我校商学院副院长李庭燎副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徐军副教授等专家分别对报告进了评议。此外还有来自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常州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和南京审计大学的数十位研究生代表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作了报告或参与了讨论。各位于会代表充分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讨论氛围热烈。

闭幕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宏宇主持。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丰霏教授宣布本次会议的获奖论文名单,本次年会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论文共12篇。

刘爱龙用三个视角和三个维度为本次大会作出了学术总结、并对本次所有与会人员以及会务组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