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值班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现将加强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各系统值班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做好值班工作。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保持24小时值班电话和个人手机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不得擅离职守。因故不能值班,必须严格请假手续:即事先书面向各系统总值班请假,并送党政办备案,并安排好替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到岗者,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为及时了解师生员工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行政值班人员一定要到四大书院、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学楼及校园内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的区域巡查,并于19:30-21:30之间到以下巡查地点签字:
润园书院 润园4栋一楼405室
泽园书院 泽园书院108会议室
澄园书院 澄园书院A201室
沁园书院 沁园13栋104室
大学生活动中心 大活会议室205
图书馆 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3.各系统值班人员到行政总值班室(位育楼109)签到时间集中为21:40-22:00。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如发生紧急突发情况,应采取必要措施,靠前处置,并第一时间向领班校领导及行政总值班汇报。如有需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5.领班校领导及行政值班人员随时抽查学校各系统的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
特此通知
党政办 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