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承担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具体职能。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全校党的建设,协调落实管党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相关工作;

2.综合协调督查党政各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和直属单位推动、落实全校性工作;

3.综合协调全校性重要活动,协调安排由校领导召集或参加的校内外各类会议及活动;

4.综合协调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5.就推动实现学校战略目标和推进重点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专题调研,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

6.负责安排党委全委会、常委(扩大)会和校长办公会,协调各项议题的前期调研、方案筹划;

7.负责党委全委会、常委(扩大)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工作,督促、检查、通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文件、报告以及学校党政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

9.负责对各部门起草的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下发的公文核稿等公文处理及文印工作,负责学校印章管理工作;

10.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全校性综合统计和信息搜集;负责学校紧急信息与各类综合性报表的归口上报工作;

11.负责学校机要文件处理、保管,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的日常工作;

12.协调学校对外联络工作;

13.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来访综合协调工作;

14.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协调、处理工作;

15.负责校院两级办公室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

16.统筹学校法律事务,做好学校法律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法律咨询服务、学校各类合同的审核和涉诉案件的协调督促处理等工作;

17.负责上级文件及有关工作部署、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等的督查督办工作;

18.统筹学校校地共建相关工作。加强与审计署、军委审计署和各地审计机关的联系、合作与共建,推进审计国民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1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