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1611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7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亦正值学校党委换届筹备期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党委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反弹的高发期,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节日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并教育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遵守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行为。党员干部的自行消费行为,也应当注意崇俭尚廉,严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加强监督问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在节日期间,学校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党委将责成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将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党组织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共同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