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绩效考核和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17-12-15浏览次数:2397

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做好全校各单位2017年绩效考核和2018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绩效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度工作要点》及各单位2017年度工作计划。

2.学院(教学部)依据《南京审计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南审校发〔201425号)中的《二级学院(教学部)绩效考核办法》和《二级学院(部)奖励性绩效考核发放指导性意见》(南审校发〔201537号)。

3.书院、职能教辅部门、科研机构分别依据《南京审计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南审校发〔201425号)中的《书院绩效考核办法》《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独立设置科研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二)考核程序

1.撰写自评报告。学院(教学部)、书院、各部门依据《南京审计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南审校发〔201425号)中的各自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撰写《2017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需分析各二级指标的现状、存在问题、整改思路、经费使用绩效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填写绩效考核指标表。填写绩效考核指标表时要认真阅读备注进行自评,并提供支撑材料目录。

3.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将根据各部门自评报告、绩效考核指标表于20181月中下旬集中开展考核工作。

4.绩效考核汇报会另行通知。

二、关于2018年工作计划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制定2018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工作思路、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及其具体措施(进度)等。

三、关于材料提交

2017年绩效考核及2018年工作计划相关材料(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须由部门集体讨论决定,于201815日前报分管校领导,送党政办。电子信箱:msk@nau.edu.cn,联系电话:8818,地址:中和楼306室。

特此通知

                             党政办

                           组织人事部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