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我校校长刘旺洪应邀赴高淳区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授课、调研。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参加了此次活动。
上午,刘旺洪在高淳区委作了题为《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实施条例〉要义解读》的报告,高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等参加了学习。授课结束后,刘旺洪在高淳区政府副区长、区科技镇长团长张成的陪同下,参观了高淳区城市形象展示中心,全面了解了高淳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及其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功能定位。
下午,刘旺洪与高淳区纪委监委、高淳区人民法院、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共同就校地合作事宜开展座谈。高淳区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杨东首先介绍了本次座谈的背景和意义,认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与高淳区各机关的合作具有良好的前期基础,希望通过本次座谈相互之间更加深入了解,达成合作共识。
刘旺洪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程及特色化发展之路,突出强调了我校“思政引领、科技赋能、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国际视野”的人才培养理念以及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培养经济监督人才的办学目标。他指出,实践操作能力是新时代大学生必备的基本能力,也是社会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与实务部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势在必行。刘旺洪还介绍了我校法学专业的办学情况,对法学院与高淳区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的全面合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他希望四家单位立基于中国本土丰富而生动的法治实践,实实在在地研究一些现实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处理中,各方联合起来协同育人,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际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高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红头介绍了高淳区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办案数量、青年法官培养等情况,表达了与我校法学院合作共建的意愿,希望能够在法官理论提升、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与法学院共同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席晨介绍了国家对于检察机关的定位以及当前检察机关办案理念和原则的转变,提出双方可以就实践中的问题共同开展理论研究,并愿意为法学院学生的实习提供良好的保障。
我校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与高淳区各机关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初步达成了一系列有关合作共建方式、举措的共识。最后,杨东表示,法律实践丰富多彩,法律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需要高校贡献理论智慧,需要校地共同合作,希望大家的辛勤耕耘能够结出丰硕的人才培养果实。